序言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事实认定通常较为复杂,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往往需要借助工程鉴定查明与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等有关问题。工程鉴定的积极和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实践中其暴露的各种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如何提高鉴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成为法官、仲裁员、鉴定人、律师及当事人面临的共同课题。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沙龙和《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编委会组织了第二工作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鉴定问题做了前期研究,并于2015年11月29日形成了《当前建设工程案件中鉴定程序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初探》(以下简称《初探》)。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指引》由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五工作组成员在《初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对建设工程鉴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期望引导规范鉴定程序,提高鉴定与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第五工作组和第二工作组成员慷慨无私地为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奉献了时间和精力,我们对两工作组成员的调研工作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第五工作组成员如下(按照姓氏拼音顺序):
曹文衔 北京市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常宏磊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 建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 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顾问
丁建勇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秘书一处处长
董连和 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樊奇娟 深圳仲裁委员会科长
高印立 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顾问
李明友 淮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陆春玮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罗有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三庭审判员
亓培冰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顾问
孙 巍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汤 雷 北京市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王 峰 北京市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先伟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许海峰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法务部主任
姚 瑶 深圳仲裁委员会秘书
岳建明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周利明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