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年会暨第四次成员大会成功举办
2018-11-08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2019年年会暨第四次成员大会于2019年10月12日在上海举办。本次会议由常设论坛轮值主席单位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及宁波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
常设论坛副秘书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信息部副部长徐之和主持了上午半场会议。
常设论坛轮值主席上海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唯骏和宁波仲裁委员会主任张光宏分别作了开幕致辞。
王唯骏副秘书长回顾了常设论坛自设立以来的发展及发布的研究成果,强调了仲裁在建设工程案件中的重要运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的建设工程案件中不乏适用工程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或FIDIC条款,涉外工程标的物的审价鉴定程序、UNCITRAL仲裁规则及外籍仲裁员参与等情形。上海国仲作为常设论坛的发起单位及第三届论坛主席单位将与其他成员一起助力建设工程法律实践及行业的发展。
大会通过了第八工作组成果《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全书》及第九工作成果《英国工程法协会延误与干扰准则在中国法下适用指南》,并听取了上一届轮值主席、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董连和、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宏磊的年度工作总结。常设论坛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院长赵健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分别对常设论坛发展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随后, 常设论坛秘书长孙巍对常设论坛的组织构架、规章制度、管理和运行流程等做了介绍和说明。
专家咨询委员会联席主席辛正郁、观察员委员会主席陈旻、评价委员会主席唐世亮分别对各项工作做了报告。
常设论坛轮值主席陆春玮代表新一届主席会议对常设论坛未来一年的工作做了展望。
常设论坛轮值主席王唯骏与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总裁全会民分别代表两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调解服务和培训、调解员资源及设施共享等诸多领域开展合作。
王唯骏副秘书长提到,迄今已有51个国家和地区缔结的《新加坡公约》为调解产生的和解协议提供跨地区执行机制,为国际调解带来确定性和稳定性,可以预见调解将和仲裁一样迎来全球发展的新时代。常设论坛与新调以合作备忘录为平台,加强资源共享,深化交流合作,将有效促进建设工程领域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的融合发展。
本次会议就长期支持常设论坛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与ADR(亚洲)主任范铭超博士、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刘润东先生、法律出版社法商分社社长薛晗女士和法律出版社法商分社责任编辑慕雪丹小致谢。
年会下午环节由常设论坛副秘书长、上海仲裁委员会航运仲裁院院长龚骏主持。
常设论坛副秘书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业务拓展及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就常设论坛《工作组管理办法》《承办常设论坛调研成果宣传会议管理办法》和《接受赞助管理办法》的背景及核心条文做了说明并经表决后立即生效。
中资企业海外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路彬受该委员会主席秦玉秀委托汇报了该委员会的三项核心工作细化方案、委员会内分工及时间和步奏安排。第十工作组、第十一工作组召集人分别就下一阶段工作做了汇报。主席会议任命杨唐全为观察委员会委员并表决同意了下一年度七项申办会议申请。
最后,常设论坛轮值主席张光宏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