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公司
一、基本解读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9号)第2条、第3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公司是工程咨询单位的一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格认定单位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等级证书的企业,主要职责是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为政府部门和投资者对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实施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工程咨询业务按专业划分为以下20类:(1)农业、林业;(2)水利水电;(3)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4)煤炭;(5)石油天然气;(6)公路;(7)铁路、城市轨道交通;(8)民航;(9)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10)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11)冶金(含钢铁、有色);(12)石化、化工、医药;(13)核工业;(14)机械(含智能制造);(15)轻工、纺织;(16)建材;(17)建筑;(18)市政公用工程;(19)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0)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通常主要提供以下工程咨询服务:(1)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2)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3)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4)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国家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公司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1)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2)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3)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4)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公司订立服务合同和开展相应的咨询业务,应当与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一致,而且工程咨询公司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公司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实行有偿服务,其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促进优质优价,禁止价格垄断和恶意低价竞争。
二、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是指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由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别指导监督行业组织对工程咨询公司开展的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目的是为工程咨询行业提供健康发展导向,以及为委托单位选择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参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4月23日印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以近3年的专业技术力量、合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为主要指标,资信评价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资信评价类别分为专业资信、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专业资信、专项资信设甲级和乙级,综合资信只设甲级。专业资信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划分的21个专业进行评定;PPP咨询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不分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每年度集中申请和评定,已获得资信评价等级的单位满3年后重新申请和评定,期间对发现不再达到相应标准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申请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
甲级资信评价标准,包括甲级专业资信、PPP咨询甲级专项资信和甲级综合资信。其中,甲级专业资信需满足以下条件:(1)专业技术力量: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12人;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4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2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8年。(2)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年合同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持完成国家级规划咨询不少于1项或省级规划咨询不少于2项或市级规划咨询不少于4项,且全部服务范围内(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下同)业绩累计不少于10项;②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40项,或覆盖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累计不少于30项;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三项服务范围内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0项。(3)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没有列入工程咨询“黑名单”,没有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也没有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
PPP咨询甲级专项资信应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是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两者不重复计算;其二是近3年完成PPP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40项,PPP咨询合同业绩的认定范围及要求见相关标准附注;其三是满足甲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其四是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
申请甲级综合资信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甲级专业资信12个或以上;(2)甲级专业资信6个或以上,同时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35人、12个及以上专业近3年均有业绩、12个及以上专业均至少配备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1名。
乙级资信评价标准,包括乙级专业资信和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乙级专业资信须满足以下条件:(1)专业技术力量: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6年。(2)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年全部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15项。(3)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没有列入工程咨询“黑名单”;没有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也没有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
另外,考虑到工程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可以申请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预评价的标准为:(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须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2)近3年完成PPP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20项,PPP咨询合同业绩的认定范围及要求见相关标准附注;(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4)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
另外,考虑到PPP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可以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预评价的标准为:(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2)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在核定申请PPP咨询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的合同业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核定申请PPP咨询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的合同业绩时,本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前主持并签字的合同业绩可以计入;二是PPP咨询合同业绩包括,县级以上PPP项目规划的编制、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PPP项目合同(含特许经营协议)的编制、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及PPP项目物有所值论证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方案的编制(计为一项业绩);三是PPP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综合资信时,仅限于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委托的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四是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重新申请资信评价;五是工程咨询单位注销或破产的,资信评价结果自动失效。
三、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工程咨询公司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的咨询意见不具有绝对约束力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
四、境外注册的设计咨询机构不得独立承担国内机场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96号)第13条规定:“编制机场总体规划应由经民航总局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在境外注册的设计咨询机构不得独立承担国内机场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与境外设计咨询机构合作承担机场总体规划设计的,应当报民航总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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