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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评论

技术负责人

作者: 单位: 时间: 2020-09-29

一、基本解读

技术负责人是项目部实施各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施工技术,是项目经理部的主要领导成员,也可称为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经理。

技术负责人是企业为确保实现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目标而设置的重要岗位,其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接受项目经理及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技术负责人是项目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在一个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务不能重复设置,且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更换;需要更换时,应按照企业的相关程序进行,必要时或合同有约定时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二、技术负责人的主要工作内容

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生产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和管理项目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技术交底、施工测量、施工试验、计量设备、技术复核、工程资料以及技术创新和推广、项目内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革新活动等工作。

1.在技术管理方面,负责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避免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问题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安全事故等风险;负责加强对项目施工技术交底的管理,避免因施工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或施工安全事故等风险;负责加强对项目技术复核的管理,避免因工程资料不完整、工程资料内容问题、工程资料之间逻辑关系的不顺等问题造成最终对项目竣工验收以及经济核算等的风险;负责在进行技术创新或进行新技术推广时,关注新技术创新可能对质量、安全以及工期等的影响。

2.在技术标准管理方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标准,掌握技术标准的相关信息,对项目施工所依据的技术标准进行控制,并在施工中严格督促实施。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内容和特点,确定工程施工所依据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及标准图集清单,并制订配备计划。

3.在设计文件管理方面,负责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控制,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进行管理,保证技术核定内容的合规性、经济性,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各相关人员学习设计图纸,做好图纸会审,深化设计以及设计变更等相关工作。

4.在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在签收设计变更单时,应对其进行认真核查、确认,对违反变更程序、合同要求或属于对项目已经完成施工部分的变更,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妥善处理;对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施工图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技术核定单并办理相应手续。

5.在深化设计方面,技术负责人应负责项目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管理工作,深化设计后的图纸应具备可实施性,能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使设计意图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符合施工规范和相关地域的设计规范,并直接指导现场施工;应制定《施工图深化设计计划图》,明确深化设计的部位、深化设计项目名称、深化设计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并将该计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上报审批,技术负责人同时还应组织编制《深化设计管理方案》,并负责其报审、报批工作。

6.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方面,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施工过程的指导和制约作用;应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报批工作,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核论证管理工作,并对一般性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协助组织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并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发放、交底、归档等工作;对不符合现场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分析原因,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批。

7.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对项目实现逐级交底,保证各工序施工前各项交底清晰。技术负责人应制订项目的《技术交底计划》,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交底分工、交底时间和交底形式,并将该计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上报审批并对各施工工长的技术交底进行审查,签字认可后将交底资料进行归档。

8.在施工测量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工作。建立项目测量管理体系,制定项目测量管理制度,对项目测量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进行技术复核。技术负责人应协助做好测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施工测量、沉降观测及变形观测等进行策划,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编制工程施工测量方案、审核测量方案,并具体负责方案的报批工作,制订项目使用的测绘仪器配备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9.在施工试验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应在项目经理部建立施工试验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的施工试验管理制度,建立各种管理台账、各种实验(委托)台账、检测记录和相关检查记录台账,对项目实验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施工试验进行策划、技术交底、组织编制试验计划并报批,建立满足要求的现场试验养护室,具体负责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实验结果进行技术复核,对委托的实验室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记录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10.在计量设备的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应在项目经理部建立计量设备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的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制订计量设备采购计划,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台账,对项目计量设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1.在技术复核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应提前策划项目《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复核时间及责任人,并将此计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经企业总工审批后实施,并对项目管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技术复核,重大、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复核项目,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共同复核,复核人员均应在复核单上签字。

12.在工程资料管理方面,技术负责人应负责项目工程资料及其档案的管理,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技术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体系,制定资料管理制度,配备具有资格的专职资料员,应将各类资料的收集、编制等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相关管理人员;制订《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计划》,明确资料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间,并将该计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上报审批;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资料程序、资料的分类以及整理等要求,做好竣工后的资料归档工作。

 

三、技术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规定,《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刑法》第135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关于对技术负责人的刑事处罚,主要体现在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受贿罪两个罪名上。福建邵武市法院(2015)邵刑初字第311号认为,被告人陈某担任该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陈某未认真落实该大桥拆除工程施工方案的操作要求及其他原因,共同引起连拱桥逐孔坍塌,造成被害人廖某被砸中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湖北武汉中院(2014)鄂武汉中刑终字第00367号认为,上诉人陈某甲在担任某设计院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期间,受某测试中心委派,作为技术负责人,具有行使检测活动中的组织、管理等职权,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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