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分析方法
一、基本解读
工程中的工期延误是指以推迟进度、延长时间或者其他方式改变了项目进度或工程竣工的时间。工期延误可能给项目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如竣工时间推迟、生产效率降低、加速赶工、成本增加,甚至是合同终止等。
工期延误分析是指对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的事件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各延误事件对项目竣工的影响,从而确定合同各方对于延误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的工作。
工期延误分析以及延误事件责任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首先,不同延误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需要对关键线路和非关键线路的进度偏差进行区分,才能明确进度延迟是来自何处;其次,延误可能是某一方的责任,也可能是多方延误事件共同作用的结果;最后,某些延误事件可能会导致后续新的延误事件发生。因此项目各方、专家证人、鉴定机构需要借助各种延误分析方法来论证、分析、确定工期延误时间、责任以及处理工期延误相关索赔。
二、主要工期延误分析方法介绍
英国工程法学会SCL准则中推荐了四种工期延误分析方法:计划影响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实际竣工断裂分析法)和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
2017年英国工程法学会发布了第二版SCL准则,补充、更新了部分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第二版SCL准则推荐了六种工期延误分析方法:计划影响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分窗口的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时间切片窗口分析法和最长路径分析法。
美国国际工程造价促进会按照生物学分类法编制了一套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分类系统,包括观察/静态/整体(MIP3.1)分析技术、观察/静态/周期(MIP3.2)分析技术、观察/动态/当期原样(MIP3.3)分析技术、观察/动态/当期分裂(MIP3.4)分析技术、观察/动态/修改或重新创建(MIP3.5)分析技术、建模/添加/单基线(MIP3.6)分析技术、建模/添加/多基线(MIP3.7)分析技术、建模/扣减/单基线(MIP3.8)分析技术、建模/扣减/多基线(MIP3.9)分析技术等。[ 邱闯:《国际工期延误法务工期分析方法简述》,载《法务工期评论》2019年3月6日。]
Rogen Glbson在他的《工期索赔》一书中,把工期延误分析技术概括为四类,分别为:
(1)直观法,包括综合影响分析法、净影响分析法、散点图法。
(2)简单法,包括计划影响分析法、实际竣工进度横道图法、实际竣工进度调整法。
(3)预期分析法,主要包括时间影响分析法。
(4)追溯分析法,主要包括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视窗分析法。
王竹琳、张水波在《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国际研究动态》中认为,工期延误分析方法按照是否使用基于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方法,可以分为非关键线路类方法和关键线路类方法两类。
(一)非关键线路类方法
非关键线路类方法主要有S曲线法、总体影响法、净影响法、散点图法等。
1. S曲线法是以工期为横坐标,累计成本为纵坐标,分别画出计划工期与成本和实际工期与成本的S曲线,反映项目成本和工期之间的直接联系,进而通过计划与实际曲线之间的差异来反映项目的进度情况。
也有观点认为S曲线法可以用来识别进度是否延误,但是没有办法识别进度延误责任,不能作为工期延误分析方法。
2.总体影响法是指将所有的项目延误事件反映在进度条形图上,把所有的延误时间加和作为总的工期延误。
3.净影响法是指将计划进度条形图与实际进度条形图的总工期进行比较,得到所有延误事件的净影响。
4.散点图法是指承包人在横道图中把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标注出来的一种方法。
(二)关键线路类方法
在使用关键线路法等进度计划工具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索赔时,对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干扰等因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一般可采用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计划影响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影响事件剔除法、视窗分析法等。
三、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比较和选择
王竹琳和张水波在其《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国际研究动态》一文中认为:总的来说,非关键线路类方法比较简单,项目情况比较复杂时,难以满足分析要求。而关键线路类方法中,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计划影响分析法不能对同期延误事件责任进行区分,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计划影响分析法和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不能考虑关键线路和进度计划的动态变化;较为复杂的几种方法(如视窗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的可靠性更高,但是使用这些方法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较为简单的方法(如总体影响法、净影响法、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等)虽然有缺陷,但也有效率高、成本低、简单易懂等优点,而且由于简单方法对于使用环境的要求较低,其知晓度和使用广泛程度比复杂方法要高。
SCL准则在其指南第4节中认为:在项目结束后选择用于分析和评价延误和延期的方法一般要考虑以下情况:
(1)相关合同条件;
(2)引发延误事件的性质;
(3)争议的价值;
(4)可供使用的时间;
(5)可供使用的记录;
(6)可供使用的进度计划信息;
(7)计划工程师的技能水平和对项目的熟悉程度。
例如,针对合同条件,SCL准则4.3认为:“一些合同范本规定,只有业主风险事件实际引起竣工延误时,承包商才有权获得延期赔偿费的减免。对于这些合同范本,影响事件剔除法、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可能是合适的分析方法。”
针对所需举证的性质,SCL准则认为,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可用于识别对进度的延误,但不能识别同期延误、降低延误以及赶工等情况。因此,该方法可以作为一个分析起始点,与其他更为复杂的分析方法一起使用。计划影响分析法涉及的变量很少,是使用关键线路技术进行延误分析的一种最简单形式,但使用这一方法确定的预计延误只是理论上的结果。第二版SCL准则已将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升级为分窗口的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可用来协助解决涉及同期延误、赶工和干扰等更为复杂的延误情形,它也是在业主延误事件发生时用来确定应给予承包人延期多少的一个最好的技术。
针对已有事实材料的情况,确定采用哪一种分析方法,SCL准则建议如下:
针对分析工作量的大小和所需费用的多少问题,SCL准则认为,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和计划影响分析法是花费最少的简单分析方法;影响事件剔除法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工,但使用比较简单,也属于一种比较简单的分析方法;时间影响分析法是一种最为细致的分析方法,耗时最长,花费也最大。
由于工期延误分析方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每一种方法分析得出结论的准确性与资料数据的质量、假设模型的准确性、分析人员的主观判断等因素有关。由于不同项目的独特性以及需要考虑的多种因素,选择某一种分析方法时要考虑具体的工程特点、每一种分析方法优缺点和局限性等。
结合以上内容,具体选择工期延误分析方法时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合同要求。如果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中明确了工期延误分析所选的方法,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延误评估方法进行延误分析。
2.分析的目的。通常工期延误分析和鉴定的目的主要是确定哪一方由于某些确定事件有权延长工期或进行延迟补偿。如果工期鉴定的目的只是论证可免责、不可补偿的延误,那么可能会不需要处理共同延误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方法选择的余地相当宽一些。
3.资料数据来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当事人或鉴定人在选择分析方法之前,要分析所掌握的资料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某些特定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选择是由资料数据来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所决定。
4.争议的额度。对于工期延误标的额较小的争议,应该选择一种相对于鉴定费较小但仍能满足目的的工期鉴定方法。对于工期延误标的额较大的争议,应该选择一种既经济效益又合适其争议规模的工期鉴定方法。
5.争议的复杂性。对于复杂工期延误争议问题,鉴定人应该以达到目标为导向。一些复杂的工期延误争议仍然可以用不太复杂的分析技术来分析。可能不要求对进度计划中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分析,而只是关注关键线路或关键事件,从而减少分析的成本和复杂性。
6.工期分析的时间。当可使用和完成工期延误分析的时间有限时,就不得不采用一种比其他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用时少得多的方法来使得工作可以按时完成。但是应当了解使用这种方法的风险。
四、几点说明
1.为提高对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了解和认识,在本词条之下的二级词条中将对国际上常用的几种工期延误分析方法进行分别介绍。详见【5.41.1 计划与实际竣工对比分析法】【5.41.2 计划影响分析法】【5.41.3时间影响分析法】【5.41.4 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5.41.5 视窗分析法】
2.本词条所介绍的工期延误分析方法均来源于国外,主要是来源于英国和美国,因此更适用于英美法系语境下或菲迪克(FIDIC)合同下的工期延误分析,在国内的工程项目中适用时,要注意与国内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和实际相结合。
3.英国工程法学会2017年发布了第二版《工期延误与干扰索赔分析准则》,第二版SCL准则在沿袭第一版中的几种主要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的同时,补充、更新了部分工期延误分析方法,未来尚需对这些方法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
4.由于工程项目中延误情况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基本延误分析方法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时已经不能满足工期索赔分析的要求。因此,国外一些学者从同期延误、资源配置与限制、时差归属和施工降效等方面提出了对基本延误分析方法的改进。这些问题也是进一步进行工期延误分析方法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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