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秘书长会议筹划,主席会议批准设立 “常设论坛学院”。常设论坛将通过此学院开展系统性培训,更好宣传常设论坛调研成果,培养和储备行业人才。学院首任院长由常设论坛第四届候任轮值主席赵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陈福勇(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担任,副院长由徐芊芊(中国建筑法律事务部资深高级经理)和李昱(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法律专家)担任。
主席会议同时批准于2021年3月至6月举办旨在提高仲裁员审理建设工程案件业务水平、系统性的高阶培训,课程名称“建设工程案件仲裁员实务高阶课程”。
一、课程安排与特色
总四次课,每次课为两个半天,分别为周六下午和周日上午。课程日期:2021年3月至6月,每月一课。
本课程的特色有四:第一,小规模课程,鼓励讨论,让学员更多参与课程,而不是被动听课;第二,重视仲裁机构的经验分享,使学员更多了解仲裁机构的内部运作、程序管理和关切问题;第三,每次课均有模拟庭审,提高学员现场应对和处置问题的能力;第四,课程内容及案例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深度融合,而非单纯的仲裁程序课程。
二、讲师
此课程的讲师以常设论坛主席会议和秘书长会议成员为基础。每次课根据具体议题,邀请权威实务届人士共同参与授课。
三、目标学员
目标学员是对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已经有丰富经验,但对如何审理建设工程仲裁案件尚需进一步加深了解的实务界人士,包括律师和企业法务等。学员规模为25人左右。考虑到报名人数很可能会远多于25人,讲师需对报名人员做筛选。常设论坛“菁成计划”学员及导师如报名,宜优先安排。
四、考核及“常设论坛高阶课程认证”名单
讲师在每次课结束后,集体讨论、评价出表现优异的学员(30%)和不合格学员,并向学员公布优异,鼓励学员下次课上争取优异表现。未能全程参与课程的,视为不合格,除非在后续课程中补课。全部课程结束,讲师集体讨论、评价出本次培训优秀学员。常设论坛将以适当形式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并将优秀学员和合格学员列入“常设论坛高阶课程认证”名单。
五、课程内容及报名
课程详细情况,将由首任院长陈福勇博士在2020年11月21日常设论坛成员及观察员大会上介绍。课程报名将于2021年1月开放。届时另行通知。
常设论坛秘书长会议
2020年11月9日
- 第一期